危老容積獎勵是一項都市更新獎勵措施,旨在鼓勵屋主重建老舊建築,提升都市空間的安全性與美觀。透過危老容積獎勵,屋主除了取得原有基地的容積外,還可以取得額外1.3倍的基準容積或1.15倍的原建築面積。此外,新的「時程+基地規模」獎勵制度,讓都市更新案最高可額外獲得10%的基準容積,總計可享有最高1.4倍之容積獎勵。
滿足條件,領取危老容積獎勵
危老重建容積獎勵是一種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旨在鼓勵民眾重建老舊建築,以改善居住環境、促進都市更新。危老重建容積獎勵的申請條件主要有以下幾項:
- 建築物結構安全堪慮:建築物經專業技師認定為危險建築、海砂屋、輻射屋或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公告之危老建築。
- 建築物使用年限已久:建築物自取得使用執照之日起已逾三十年以上;或建築物主體結構經依法變更設計使用,於變更使用執照核發之日起已逾三十年以上。
- 建築物基地座落於都市更新地區:建築物基地座落於都市更新地區,並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覈定之都市更新計畫。
- 建築物基地位於容積率管制地區:建築物基地位於容積率管制地區,且建築基地座落於容積管制地區者,應檢附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基地容積證明。
- 建築物於民國100年1月1日前完成建造:建築物於民國100年1月1日前完成建造,且符合建築法令規定之安全標準,並無違反建築法令之情事。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即可申請危老重建容積獎勵。危老重建容積獎勵的容積獎勵比例,最高可達1.4倍。容積獎勵的計算方式如下:
- 若僅具前款第五項條件,容積獎勵比例為1.3倍。
- 若同時具前款第一項與第二項條件,容積獎勵比例為1.3倍;若同時具前款第一項條件及第四項條件,容積獎勵比例為1.3倍;若同時具前款第二項與第三項條件,容積獎勵比例為1.3倍;若同時具前款第二項與第四項條件,容積獎勵比例為1.3倍。
- 若同時具前款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三項條件,容積獎勵比例為1.4倍;若同時具前款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四項條件,容積獎勵比例為1.4倍;若同時具前款第一項、第三項及第四項條件,容積獎勵比例為1.4倍;若同時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及第四項條件,容積獎勵比例為1.4倍;若同時具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及第四項條件,容積獎勵比例為1.4倍。
危老容積獎勵升級版:「時程+基地規模」獎勵最高10%
為了鼓勵更多屋主進行危老重建,政府在2020年推出了「危老容積獎勵升級版」,也就是「時程+基地規模」獎勵,讓危老重建可以獲得更多的容積獎勵。這個獎勵的計算方式是:
- 時程獎勵:
若能在3年內完成重建,即可獲得5%的基準容積獎勵。
- 基地規模獎勵:
基地規模愈大,可獲得的獎勵愈多。基地規模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可獲得最高10%的基準容積獎勵。
舉例來說,一個基地規模為3,000平方公尺的危老建築,若能在3年內完成重建,則可獲得15%的基準容積獎勵,也就是原有容積的1.15倍。
「時程+基地規模」獎勵最高可獲得10% 的基準容積,這和原有的危老容積獎勵政策相加,最高可達1.4倍的容積獎勵,也就是說,如果你擁有一個100坪的危老建築,在滿足「時程+基地規模」獎勵的條件下,重建後可以獲得140坪的容積。
「時程+基地規模」獎勵的推出,讓危老重建變得更加誘人,也讓更多屋主願意投入危老重建,進而活化都市空間,促進經濟發展。
危老容積獎勵.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危老容積獎勵的申請程序大公開!
在您決定進行危老重建並瞭解相關獎勵政策後,接下來將進入申請程序。以下是如何獲得危老容積獎勵的詳細步驟:
- 確認符合申請資格:首先,您需要確認您的建築物是否符合危老重建的申請資格。您可參考內政部營建署所公佈的「危老建物重建獎勵辦法」來確認。通常,建築物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可申請危老重建:
- 建築物已達法定使用年限。
- 建築物經結構技師或專業工程技師診斷為危樓或海砂屋。
- 建築物因火災、地震或其他天然災害而受損,經政府認定為危險建築。
- 申請重建執照:確認符合申請資格後,您需要向地方政府建設主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申請時,您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 危老建築診斷報告:由具公信力的結構技師或專業工程技師出具,證明建物為危老建築。
- 建築基地權利證明文件:如土地所有權狀、建物所有權狀。
- 危老建築重建計畫書:說明重建的詳細計畫,包括建築物規模、用途、設計、工程進度等。
- 其他相關文件:如都市計畫許可證、環評報告等。
- 等待審核:地方政府建設主管機關在收到您的申請資料後,將會進行審核。審核項目包括是否符合危老重建的申請資格、建築基地是否符合法規規定、重建計畫書是否合理可行等。審核通過後,您將會收到建築執照。
- 辦理施工:取得建築執照後,您就可以開始辦理施工。施工過程中,您需要遵守政府相關法規,並確保工程安全。一般在施工結束後,政府會派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您就可以取得使用執照。
結語
危老容積獎勵是政府鼓勵都更的政策,只要符合資格的危老建物,就可以獲得容積獎勵,增加建築基地的容積。這項政策對屋主、建築師、建設公司來說,都是一個難得的機會。如果您的建築物符合危老重建的申請資格,建議您儘早申請,以獲得最優渥的獎勵。
步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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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確認符合申請資格 | 建築物已達法定使用年限 |
建築物經結構技師或專業工程技師診斷為危樓或海砂屋 | |
建築物因火災、地震或其他天然災害而受損,經政府認定為危險建築 | |
2. 申請重建執照 | 危老建築診斷報告 |
建築基地權利證明文件 | |
危老建築重建計畫書 | |
其他相關文件 | |
3. 等待審核 | |
4. 辦理施工 |
危老容積獎勵申請必備文件清楚瞭解
申請危老容積獎勵時,必須準備完整的申請文件,才能順利地進行審查和核準。以下列出申請危老容積獎勵時所需的必備文件,供您參考:
1. 危老建築認定證明書:
- 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的危老建築認定證明書。
- 申請人在申請危老認定時,必須符合危老建築的條件,如:耐震能力不足、安全堪虞以及損壞或傾頹嚴重等。
2. 建築基地權利證明文件:
- 申請人必須提供建築基地的權利證明文件,例如地契、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權證明等。
- 申請人若非土地所有權人,需檢附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書或委託書。
3. 建築師簽證之重建設計圖說:
- 由合法建築師簽證的重建設計圖說,包括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細部圖和結構計算書等。
- 設計圖說必須符合建築法規和地方政府的規定,並應考量危老建築的結構安全和周邊環境等因素。
4. 申請書及其他附件:
- 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出的申請書,並附上申請人的基本資料、聯絡方式和重建計畫等。
- 其他相關附件,例如: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消防安全評估報告書、水土保持計畫書等。
除了上述必備文件外,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可能還會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相關文件或資料,以利審查和核準。建議申請人在申請前,先向地方政府建築主管機關洽詢,以確認所需的申請文件是否齊全且符合規定。
危老容積獎勵:活用都市空間,促進經濟發展
危老重建不僅可以改善建築物本身的安全性,還可以對都市空間的發展產生積極影響。危老重建可以拆除老舊、危險的建築物,騰出空間用於新的開發項目。這些開發項目可以包括住宅、商業、辦公或娛樂場所等,可以增進都市的景觀和活力。此外,危老重建還可以促進經濟發展。新的開發項目可以吸引企業和人員遷入,從而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和經濟活動。另外,危老重建還可以帶動相關行業的發展,例如建築業、裝修業等,提高經濟活絡程度。
危老重建對都市空間和經濟發展的積極影響,已經在許多城市得到驗證。例如,台北市在2007年開始實施危老重建獎勵政策,截至2022年底,台北市已經覈准了超過2,000件危老重建案件,拆除面積超過100萬平方米。這些危老重建項目為台北市騰出了大量空間,用於新的開發項目,包括住宅、商業和辦公場所等。這些開發項目不僅改善了都市的景觀和活力,也促進了經濟發展。台北市的經驗表明,危老重建政策可以成為城市更新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
危老重建政策是一項惠及全民的政策,不僅可以改善建築物的安全性,還可以活化都市空間,促進經濟發展。因此,政府應大力推廣危老重建政策,鼓勵更多的屋主參與危老重建。相信在政府和民間的共同努力下,危老重建政策一定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為城市發展和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危老容積獎勵結論
危老重建是政府鼓勵民眾重建老舊建築的重要政策,如今危老重建更提供1.4倍容積獎勵,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危老容積獎勵的升級版:「時程+基地規模」獎勵最高10%,這對想要重建老屋的屋主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多。此外,危老重建還有更彈性的設計規範、更快的審核流程,以及可減少工程成本等好處,可讓危老建築重建更有效率,並活化都市空間。
如果您正在考慮重建老舊建築,建議您把握這次危老容積獎勵1.4倍的大好時機,可讓您輕鬆獲得更多的容積獎勵,讓您的建築更有價值。如果您有興趣申請危老容積獎勵,請務必先了解相關規定,並備齊申請文件,以提高申請通過的機率。相信透過危老容積獎勵的鼓勵,未來將有更多老舊建築煥然一新,讓台灣的城市風貌更加美好。
危老容積獎勵 常見問題快速FAQ
危老建築的定義為何?
危老建築是指建物經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危害居住安全且無法修繕改善者:
1. 已達使用年限30年以上,且其結構或主要構造有不堪使用之虞。
2. 因火災、地震、風災、水災等天然災害,致其重要構造損壞或不堪使用。
3. 因人為疏失,致其重要構造或主要設施損壞,不堪使用。
4. 因其他事由,致其重要構造或主要設施損壞,不堪使用。
申請危老容積獎勵有何條件限制?
1. 建築基地位於都市更新地區、非都市更新地區有容積獎勵之實施地區。
2. 符合建築法第85條之1規定之危老建築,且已取得拆除執照並辦理申報拆除。
3. 危老建築重建後之建築基地規模,符合以下規定之一:
(1)位於都市更新地區或非都市更新地區有容積獎勵之實施地區者,其建築基地規模應在5000平方公尺以下。
(2)位於非都市更新地區,且非屬有容積獎勵之實施地區者,其建築基地規模應在2000平方公尺以下。
4. 危老建築重建後之建築物應為供居住、商業或公共設施使用。
5. 危老建築重建後之建築物,其高度應符合建築法第52條之規定。
6. 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公告之條件。
危老容積獎勵申請有何期限限制?
申請危老容積獎勵應自建築基地取得拆除執照後1年內提出申請;但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