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掌握危老建築的定義與認定標準,保障居住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建築物在經過一定年限的使用之後,會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等因素而逐漸老化,若不及時進行維護和補強,就有可能演變成危老建築,威脅居住者的生命財產安全。那麼,怎樣算危老建築呢?根據相關法規和標準,危老建築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 具有立即危險的建築: 例如,建築物因地基不穩導致結構傾斜、牆體開裂、鋼筋外露等,嚴重影響建築物的安全性。
2. 屋齡在30年以上,且沒有電梯,耐震評估為乙級的建築: 這類建築由於缺乏電梯,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緊急情況時,可能會 затруд人口疏散,增加生命安全的風險。
3. 屋齡在30年以上,有電梯,耐震評估為乙級,且經詳細評估後,確認補強成本超過重建成本的一半: 由於補強的成本比較高,不符合經濟效益,因此被認定為危老建築。
危老建築不僅對居住者造成安全威脅,也會影響城市整體景觀和發展。因此,及時發現、鑑定並處理危老建築,對於保障居住者的生命財產安全以及維護城市的安全和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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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建築的定義:確認建築物是否符合補助申請標準
在瞭解危老建築的認定標準之前,首先要釐清危老建築的定義。根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3條,危老建築是指下列情況之一的建築物:
- 有立即危險者。
- 經結構安全評估列為危險等級為「中度危險」或「高度危險」者。
- 屋齡在30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無電梯,且經結構安全評估列為危險等級為「輕度危險」者。
- 有電梯,但經結構安全評估列為危險等級為「輕度危險」且耐震評估報告評定為「未達耐震標準」者。
- 有電梯,經結構安全評估列為危險等級為「輕度危險」,且經詳細評估後,確定補強成本超過重建成本一半者。
其中,「立即危險」是指因建築物的老舊或損壞,導致有立即倒塌或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中度危險」是指建築物因結構上的缺失或損壞,導致有倒塌或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但非立即性者;「高度危險」是指建築物因結構上的嚴重缺失或損壞,導致有立即倒塌或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者;「輕度危險」是指建築物因結構上的輕微缺失或損壞,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但非立即性者;「未達耐震標準」是指建築物經耐震評估,其耐震能力不足以抵抗一定程度的地震力,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
建築物是否屬於危老建築,必須經由專業的結構技師評估認定。結構技師會依據建築物的結構狀況、使用年限、耐震評估報告等因素,評定建築物的危險等級。符合危老建築定義的建築物,即可申請政府的補助進行重建或改建。
危老建築的認定:評估危險等級和結構損壞程度
危老建築的認定除了考量建築物的外觀和整體狀況,還會評估建築物的危險等級和結構損壞程度。以下針對各個危險等級和結構損壞程度進行說明:
危險等級的評估
- 立即危險:建築物有立即倒塌的危險,禁止人員進入,需立即拆除。
- 危險:建築物有倒塌的危險,必須加強結構或拆除重建。
- 注意:建築物有潛在的危險,但短期內不會倒塌,可透過修繕或加固來改善。
- 無立即危險:建築物沒有立即危險,但應定期修繕和維護以防止危險發生。
結構損壞程度的評估
- 嚴重損壞:建築物的結構有嚴重的損壞,如地基下陷、牆體龜裂、樑柱傾斜等,需立即拆除重建。
- 中度損壞:建築物的結構有中度的損壞,如外牆剝落、樓梯間破損、窗戶破裂等,可透過加固或修繕來改善。
- 輕微損壞:建築物的結構有輕微的損壞,如油漆脫落、牆面裂紋等,可透過簡單的修繕來改善。
評估建築物的危險等級和結構損壞程度需要由專業的結構工程師或建築師進行。在評估過程中,工程師會考慮建築物的年代、設計、建造材料、使用狀況等多方面因素,並根據建築物的實際狀況給出評估結果。
怎樣算危老建築?.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危老建築的認定:瞭解危老建築的三大判定標準
危老建築的認定標準主要有三個,分別是:立即危險、結構安全性、耐震能力。
立即危險:
若建築物存在立即倒塌或嚴重毀損之危險,且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為立即危險者,即會被認定為危老建築。常見的立即危險狀況可能包括:
- 建築物傾斜或地基下陷,導致結構不穩定,有立即倒塌的危險。
- 建築物結構嚴重損壞,或有外牆剝落、窗戶掉落等情況,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 建築物內部發生火災、爆炸、漏氣、漏電等事故,對居住者造成立即危害。
- 建築物位於地質災害危險區,或有土石流、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的風險,可能導致建築物倒塌或損毀。
結構安全性:
若建築物結構不符合建築法規,或因老化、火災、地震等原因造成結構損壞,導致建築物無法承受正常使用或天災地變的載重,即會被認定為危老建築。常見的結構安全問題包括:
- 建築物結構強度不足,或因長年使用、自然災害等因素導致結構老化、龜裂、腐朽等問題,可能造成建築物倒塌或損毀。
- 建築物構造不良,或因設計、施工不當等因素導致結構不穩定,可能造成建築物傾斜、倒塌或損毀。
- 建築物未依法定規範進行定期檢驗、維護,或因疏於管理、維修不當等因素導致結構劣化,可能造成建築物倒塌或損毀。
耐震能力:
若建築物耐震能力不符合建築法規,或因老化、火災、地震等原因造成耐震能力下降,導致建築物在發生地震時可能倒塌或嚴重損壞,即會被認定為危老建築。常見的耐震問題包括:
- 建築物未依法定規範進行抗震設計,或因設計、施工不當等因素導致建築物抗震能力不足,可能造成建築物在發生地震時倒塌或嚴重損壞。
- 建築物結構老化、龜裂、腐朽等問題,可能降低建築物的耐震能力,造成建築物在發生地震時倒塌或嚴重損壞。
- 建築物未依法定規範進行定期檢驗、維護,或因疏於管理、維修不當等因素導致耐震能力下降,可能造成建築物在發生地震時倒塌或嚴重損壞。
危老建築認定標準 | 判定標準 | ||
---|---|---|---|
立即危險 | 結構安全性 | 耐震能力 | |
存在立即倒塌或嚴重毀損之危險 | 結構不符合建築法規或因老化、火災、地震等原因造成結構損壞 | 耐震能力不符合建築法規或因老化、火災、地震等原因造成耐震能力下降 | |
立即危險 | 建築物傾斜或地基下陷,導致結構不穩定,有立即倒塌的危險。 | 建築物結構強度不足,或因長年使用、自然災害等因素導致結構老化、龜裂、腐朽等問題,可能造成建築物倒塌或損毀。 | 建築物未依法定規範進行抗震設計,或因設計、施工不當等因素導致建築物抗震能力不足,可能造成建築物在發生地震時倒塌或嚴重損壞。 |
建築物結構嚴重損壞,或有外牆剝落、窗戶掉落等情況,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 建築物構造不良,或因設計、施工不當等因素導致結構不穩定,可能造成建築物傾斜、倒塌或損毀。 | 建築物結構老化、龜裂、腐朽等問題,可能降低建築物的耐震能力,造成建築物在發生地震時倒塌或嚴重損壞。 | |
建築物內部發生火災、爆炸、漏氣、漏電等事故,對居住者造成立即危害。 | 建築物未依法定規範進行定期檢驗、維護,或因疏於管理、維修不當等因素導致結構劣化,可能造成建築物倒塌或損毀。 | 建築物未依法定規範進行定期檢驗、維護,或因疏於管理、維修不當等因素導致耐震能力下降,可能造成建築物在發生地震時倒塌或嚴重損壞。 | |
建築物位於地質災害危險區,或有土石流、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的風險,可能導致建築物倒塌或損毀。 |
怎樣算危老建築?掌握三大判定標準
危老建築的認定標準主要圍繞著建築物的結構安全性和居住安全性兩個部分來做評估。然而,判斷一個建築是否老舊,許多人會直接看它是否符合「屋齡30年以上」這個條件。雖然屋齡是判斷建築物結構狀況的參考指標之一,但也非絕對依據,不能根據屋齡來一概而論。
根據台灣「都市更新條例」的相關規定,危老建築的判定標準主要有三大項,分別是:建築安全堪慮、避難設備不足、耐震能力低。
- 建築結構嚴重損壞或腐蝕,導致建物的結構安全受到危害。
- 外牆或屋頂有剝落或龜裂現象,可能造成掉落或崩塌的危險。
- 樓梯或走道設計不良,坡度過陡或寬度不足,容易造成行走困難或跌倒意外。
- 建築物內部有嚴重的漏水、滲水或壁癌問題,可能導致結構劣化或居住環境不衛生。
建築安全堪慮
- 建築物沒有設置足夠的逃生通道或避難空間,可能導致人員在發生火災或地震時無法安全疏散。
- 逃生通道或避難空間的設計不良,例如樓梯間過於狹窄或沒有設置緊急照明設備,可能阻礙人員逃生。
- 建築物沒有設置消防栓或滅火器等消防設備,或消防設備老舊損壞,可能導致火災時無法有效滅火。
避難設備不足
- 建築物在耐震評估中被評定為耐震等級不足的建築,可能在發生地震時發生倒塌或嚴重的結構損壞。
- 建築物在過去的地震中曾經遭受嚴重的損害,導致其結構安全受到影響。
- 建築物位於地震斷層帶附近,或土壤液化潛勢高的地區,可能在發生地震時面臨較高的倒塌風險。
耐震能力低
符合危老建築判定標準之一,並經相關單位評估後,建築物即可認定為危老建築。需要注意的是,危老建築的認定通常是由專業的建築結構工程師或政府機構進行評估,以確保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危老建築的判定:如何評定建築物有無立即危險
評定建築物有無立即危險,事關人命安全,因此相關法規與認定標準都相當嚴格。根據《建築法》第77條之1的規定,建築物經查覈有下列情形之一,將被認定為立即危險:
內政部營建署也訂有《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實施要點》,其中針對立即危險建築的認定標準,做了更詳細的說明。依據《要點》,建築物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認定為立即危險:
若建築物被認定為立即危險,地方政府將會勒令住戶立即遷出,並進行拆除或補強。因此,若您居住或投資的建築物被認定為立即危險,務必要提高警覺,並儘快配合政府的指示,以免發生危險。
怎樣算危老建築?結論
「怎樣算危老建築?」這個問題的答案,取決於建築物的結構狀況、使用年限、耐震評估結果等多種因素。危老建築的定義和認定標準,是由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建築法規和安全評估準則來制定。這些標準旨在維護公共安全,防止建築物倒塌或造成人員傷亡等事故。
如果您關心房屋安全,或者考慮購買或投資房產,那麼瞭解危老建築的定義和認定標準是非常重要的。通過瞭解這些標準,您可以評估建築物的安全性,避免購買或居住在危老建築中,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在台灣,危老建築的認定標準主要包括三大類:結構安全性、耐震能力和使用年限。結構安全性方面,建築物必須具備足夠的承載能力和抗震性能,以確保建築物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不會倒塌或造成嚴重損壞。耐震能力方面,建築物必須具備抵抗地震的能力,以確保建築物在發生地震時不會倒塌或造成人員傷亡。使用年限方面,建築物的使用年限不得超過法定的使用年限,否則將被視為危老建築。
瞭解了危老建築的定義和認定標準,您就可以在購買或居住房屋時,選擇結構安全、耐震能力強、使用年限符合法規的建築物。如果您發現您居住的建築物符合危老建築的認定標準,您應該立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以確保公共安全。
怎樣算危老建築?常見問題快速FAQ
1. 什麼是危老建築?
危老建築是指結構或外牆有立即危險或經耐震評估,確認為耐震能力不足,有倒塌之虞的建築物。
2. 哪些建築物符合危老建築的認定標準?
符合下列標準的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公告後,即為危老建築:
1. 未依法取得建照、使用執照或變更使用執照,且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命其拆除,逾期未拆除,且經催告仍不拆除者。
2. 竣工日距申請認定時已逾30年,且無電梯或雖有電梯,但耐震評估結果為耐震能力不足之集合住宅、公寓。
3. 竣工日距申請認定時已逾50年,且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命令拆除,逾期未拆除,且經催告仍不拆除者。
3. 危老建築的補強和重建有什麼區別?
危老建築的補強是指對建築結構進行加固、修復或更換,以提高其安全性和耐震能力。危老建築的重建是指將舊建築拆除,重新建造一座新的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