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簽約金可以退嗎?預售屋有5天猶豫期,中古屋則無

買房簽約金可以退嗎?這是一個許多人在購房過程中會遇到的問題。根據內政部規定,預售屋買賣在簽約前,買方擁有「合約審閱期」,保障最少5天的猶豫期間,讓買方有機會審閱合約內容,決定是否簽約購買。在此期間,買方反悔退訂,皆可以把訂金全數拿回,保障買方的權益,避免衝動購買造成損失。

可以參考 買房簽約金必看指南:簽約時要注意什麼?

買房簽約金的退還權限與限制

買房簽約金是買賣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約時,由買方支付給賣方的款項。簽約金通常占房屋總價的1%-5%,具備保障買賣雙方權益的作用。然而,買房簽約金是否可以退還,以及退還的權限與限制,則依據房屋買賣的類型與適用法律而有所不同。

在購買預售屋時,根據內政部頒布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買方享有「合約審閱期」的權利。在合約審閱期內,買方可以詳細審閱合約條款,並在5天內決定是否要簽訂買賣合約。若買方在合約審閱期內反悔,可以無條件收回簽約金。

然而,在購買中古屋時,由於買賣雙方皆是自然人,不適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因此不具備合約審閱期。這意味著中古屋買賣的簽約金一旦支付,一般情況下無法無條件退還。但如果買賣雙方在買賣合約中另有約定,或因故無法完成房屋買賣,則可能可以依約定或法律規定要求退還簽約金。

預售屋合約審閱期退還簽約金

預售屋合約審閱期的定義

預售屋合約審閱期是指在預售屋買賣合約簽訂後,買方擁有5天的猶豫期間,在審閱合約期間內可以反悔退訂,並可將全部訂金拿回。

預售屋合約審閱期的計算方式

預售屋合約審閱期從合約簽訂的次日起算,包含假日,最少要有5天。如果在審閱期內遇到國定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預售屋合約審閱期的注意事項

  • 預售屋合約審閱期僅適用於消費者和公司之間的買賣關係。也就是說,若是購買中古屋,由於買賣雙方皆是自然人,則不具有合約審閱期。
  • 在預售屋合約審閱期內,買方可以反悔退訂,但必須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並在合約審閱期屆滿前將退訂通知書送達賣方。買方不需支付任何違約金,並可全額取回已支付的訂金。
  • 預售屋合約審閱期適用範圍僅限於買賣雙方簽訂的合約主文,包括房屋基本資訊、付款方式、交屋日期等。若合約附有其他附件,例如履約保證書、貸款合約等,則不屬於預售屋合約審閱期的範圍內。因此,買方在簽訂預售屋買賣合約時,應仔細審閱合約主文及相關附件,確認無誤後再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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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房簽約金的退還規範:民法與買賣關係

    依照我國《民法》第356條規定,買賣契約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標的物,另一方給付價金,而成立的契約。在買房過程中,買方通常需要在簽訂買賣契約時支付一筆簽約金,作為對賣方的承諾和保證。但是,在某些情況下,買方可能會因故無法履行買賣合同,而需要退還簽約金。此時,買方是否能夠退回簽約金,以及如何退還,就需要依照《民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根據《民法》第254條之1規定,買賣契約成立後,買方有權在7天內解除契約。在此期間內,買方可以無條件解除契約,並要求賣方返還簽約金。但是,如果買方在7天後才解除契約,則需要依據《民法》第356條之1的規定,向賣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通常為簽約金的10%,但不得超過簽約金總額。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第254條之1的規定僅適用於「預售屋」買賣。對於「中古屋」買賣,由於買賣雙方均為自然人,因此不適用《民法》第254條之1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買方如果要退還簽約金,則需要與賣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買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買賣契約並返還簽約金。但勝訴與否需視實際情況而定。

    買房簽約金的退還規範:民法與買賣關係
    法條 內容 適用條件
    民法第356條 買賣契約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標的物,另一方給付價金,而成立的契約。 適用於所有買賣合同
    民法第254條之1 買賣契約成立後,買方有權在7天內解除契約。在此期間內,買方可以無條件解除契約,並要求賣方返還簽約金。 適用於預售屋買賣
    民法第356條之1 如果買方在7天後才解除契約,則需要依據民法第356條之1的規定,向賣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通常為簽約金的10%,但不得超過簽約金總額。 適用於預售屋買賣

    預售屋與中古屋買房簽約金退還權利對比

    在台灣,預售屋與中古屋在買賣上有著不同的簽約金退還權利。

    • 預售屋:根據內政部規定,預售屋買賣在簽約前民眾擁有「合約審閱期」,保障最少5天的猶豫期間,在簽約前反悔退訂皆可以把訂金全數拿回。這是因為預售屋的買賣通常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消費者在簽約前可能無法全面瞭解房屋的實際狀況,因此需要有合約審閱期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 中古屋:由於中古屋的買賣雙方皆是自然人,因此不具有合約審閱期。這意味著消費者在簽訂中古屋買賣合約後,如果反悔退訂,可能需要支付違約金或面臨法律訴訟。因此,在購買中古屋前,消費者必須更加謹慎,仔細瞭解房屋的狀況,並在簽約前與賣方充分協商,以避免後續的糾紛。

    總之,預售屋和中古屋在簽約金退還權利上有著很大的不同。因此,消費者在購買房屋前,應當仔細瞭解相關的法規和規定,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買房簽約金退還規定:預售屋、中古屋買賣的權利及限制

    預售屋與中古屋在簽約金退還規定上存在顯著差異,預售屋買賣受到《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範。根據該法規,買方在簽約後5天內享有合約審閱期,在這期間內,買方可以反悔退訂並拿回全部訂金。若超過5天猶豫期未提出退訂,則視為同意簽約,訂金將不予退還。值得注意的是,此合約審閱期僅適用於預售屋買賣,中古屋買賣並不適用。

    中古屋買賣不具有合約審閱期,買賣雙方一旦簽訂買賣合約,訂金原則上不予退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中古屋買賣中的訂金可以退還。例如,如果買方在簽約後發現房屋存在重大瑕疵或產權問題,而賣方未在買賣合約中如實告知,則買方可以主張解除合約並要求退還訂金。此外,若買賣雙方在合約中約定有明確的退訂條款,買方也可以依照合約約定來主張退還訂金。值得注意的是,中古屋買賣中的訂金退還規定較為複雜,買方在簽約前應審慎評估相關條款,以確保自身權益。

    綜上所述,預售屋與中古屋在簽約金退還規定上存在差異。預售屋買賣受到合約審閱期的保障,買方在簽約後5天內享有反悔退訂的權利,中古屋買賣則沒有這樣的保障。因此,在簽訂買賣合約前,買方應審慎評估房屋狀況及相關條款,以確保自身權益。

    可以參考 買房簽約金可以退嗎?

    買房簽約金可以退嗎?結論

    買房是一件大事,在簽約之前瞭解簽約金是否可以退回非常重要。預售屋在簽約前有合約審閱期,保障消費者在簽約前至少5天的猶豫期間,在這段期間內消費者可以反悔退訂,並全額拿回訂金。但中古屋買賣由於買賣雙方皆為自然人,不適用合約審閱期,因此簽約後若要反悔退訂,需要雙方協商解決。此外,民法也有規定買方在簽約後可以解除契約,但需要依情況支付違約金或相關費用。因此,在簽訂買房合約前,務必審慎評估及瞭解相關退還簽約金的規定和限制,以保障自身權益。

    買房簽約金可以退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買房的簽約金可以退回嗎?

    根據內政部規定,預售屋買賣在簽約前民眾擁有合約審閱期,保障最少5天的猶豫期間,在簽約前反悔退訂皆可以把訂金全數拿回。但這僅限於消費者和公司買賣關係,因此若是購買中古屋,由於買賣雙方皆是自然人,則不具有合約審閱期,因此簽約金不可退。

    Q2:在預售屋的合約審閱期期間,可以有哪些權利?

    在預售屋的合約審閱期內,消費者擁有詳細審閱合約條款的權利,並可以根據合約內容提出疑問或要求修改。同時,消費者也有權利在審閱期內反悔退訂,並拿回全部訂金。

    Q3:預售屋與中古屋買房簽約金退還權利有何不同?

    預售屋買房擁有5天合約審閱期,在審閱期內可以反悔退訂並拿回全部訂金,但中古屋買房不適用合約審閱期,簽約金一旦支付即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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