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注意事項看過來!關鍵知識一次告訴你

面對都市更新,民眾所面臨的疑問莫衷一是。究竟要在什麼時機點參與都更?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同時也順利推動都更進程?本文將帶領讀者深入瞭解「都更注意事項」,包含都更會議主席職權、民辦都更委託建商須知,以及都更公共設施用地補償方式等關鍵面向,幫助您在都更決策過程中做出更明智的選擇。

可以參考 都更好處這麼多,快來瞭解都更祕訣

都更會議流程及注意事項

都更會議是都更實施過程中重要的環節,會議的順利進行與決策的品質,將影響都更事業的成敗。都更會議的召開,必須依法定程序進行,以下將介紹都更會議的流程及注意事項:

  1. 會議的召集:都更會議由申請人或其委託人召集,應於會議召開前10日將會議通知書送達所有通知對象。會議通知書應載明會議時間、地點、會議目的、會議議程、會議資料等事項。
  2. 主席的產生:都更會議主席由申請人或其委託人擔任,應出示委託書,並於會議開始時說明會議目的、議程等事項。主席負責主持會議,維持秩序,並宣佈會議決議。
  3. 會議的進行:會議應依議程進行,主席應逐一說明各項議題,並徵詢與會者的意見。與會者應本於理性、客觀的態度,就各項議題進行討論,並提出建議或意見。
  4. 會議決議:會議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2/3以上,並有1/2以上同意票的與會者通過。會議決議應載明決議內容、決議日期、出席會議人員名單等事項,並於會議結束後3日內將會議紀錄寄發給所有通知對象。
  5. 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名單、會議議程、會議決議等事項,並由主席及與會者簽名證明。會議記錄應妥善保存,以便日後查閱。

都更條件眉角應多加註意 建商合作達成共識是關鍵

在都更實施過程中,都更條件的談判至關重要,牽涉到雙方的權益與利益分配。為確保都更順利進行,並避免日後糾紛,以下列出幾個都更條件需要注意的眉角:

  1. 都更範圍的劃定:都更範圍的劃定應考慮到整體城市規劃、交通動線、公共設施等因素,並徵詢當地居民的意見。在談判時,應特別注意都更範圍的認定,避免因範圍過大或過小而影響到都更的效益。
  2. 容積率與建築高度的限制:容積率與建築高度的限制是都更的重要指標,直接影響到都更後建築物的規模和價值。在談判時,應充分考慮到當地容積率與建築高度的法規規定,同時也應考慮到建築物的採光、通風等因素。
  3. 公共設施的提供:公共設施的提供是都更的重要內容,包括道路、排水系統、公共綠地等。在談判時,應特別注意公共設施的類型、規模和位置,以確保能滿足當地居民的需求。
  4. 補償方式與分配比例:補償方式與分配比例是都更的重要環節,涉及到被徵收戶的權益。在談判時,應充分考慮到被徵收戶的損失,並依法給予合理的補償。補償方式可分為配地、配售、配屋等,分配比例則需依法定標準進行。
  5. 建商的選擇:建商的選擇是都更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在談判時,應充分評估建商的資質、實力和信譽,以確保都更能順利進行。建商應具備足夠的資金實力、良好的施工經驗和良好的信譽,並具備承擔都更風險的能力。

在都更實施過程中,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徵詢當地居民的意見,並與建商達成共識,以確保都更順利進行,並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都更注意事項.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都更公共設施由政府無償供應 審慎瞭解補償分配方式

都更公共設施用地是由政府提供的,政府會依法無償撥用,作為公園、綠地、道路、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的使用。而地主或住戶的補償方式有三種,包括配地、配售、配屋:

1. 配地:

地主或住戶按照原有權益分配土地,由政府以公告地價收購並核發補償金。按照《都市更新條例》的規定,配地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若無法達到此比例,應由政府提出說明並經審議會同意後才能執行。

2. 配售:

地主或住戶按照原有權益分配房舍,由政府以公告地價收購並核發補償金。按照《都市更新條例》的規定,配售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若無法達到此比例,應由政府提出說明並經審議會同意後才能執行。

3. 配屋:

地主或住戶按照原有權益分配房舍,由政府興建或購買並交由地主或住戶居住。按照《都市更新條例》的規定,配屋面積不得低於原有建築面積的百分之八十;若無法達到此比例,應由政府提出說明並經審議會同意後才能執行。配屋的價格一般會低於市價,政府會提供優惠貸款協助地主或住戶購買。

在都更過程中,地主或住戶應審慎瞭解補償分配方式,並與政府協商以保障自身的權益。如果政府提供的補償方式不合理,地主或住戶可以提出異議並要求政府重新協商。

都更公共設施由政府無償供應 審慎瞭解補償分配方式

補償方式 比例 條件
配地 依公告地價收購並核發補償金 不得低於50% 若無法達到此比例,應由政府提出說明並經審議會同意後才能執行。
由政府以公告地價收購並核發補償金
配售 依公告地價收購並核發補償金 不得低於50% 若無法達到此比例,應由政府提出說明並經審議會同意後才能執行。
由政府以公告地價收購並核發補償金
配屋 由政府興建或購買並交由地主或住戶居住 不得低於原有建築面積的80% 若無法達到此比例,應由政府提出說明並經審議會同意後才能執行。
由政府興建或購買並交由地主或住戶居住

都更獎勵措施一覽 把握時機提高收益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都市更新,旨在改善市容景觀、提升生活品質,同時也釋出多項獎勵措施,鼓勵民眾參與都更。這些獎勵措施包含容積獎勵、容積移轉、稅賦減免等,讓都更參與者能夠在過程中獲得額外的收益。以下將詳細介紹這些獎勵措施,幫助您在都更決策時做出更有利選擇。

  • 容積獎勵
  • 容積獎勵是指政府允許都更參與者增加建築容積,以補償他們在都更過程中所做的貢獻。容積獎勵的計算方式通常是根據都更後建築物的公共設施、綠地等公共利益設施的增加量來確定的。容積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地方政府制定,一般來說,容積獎勵的最高限額為30%,即建築物的容積可增加30%。

  • 容積移轉
  • 容積移轉是指將都更後建築物的容積轉移到其他符合條件的地塊上使用。容積移轉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城市土地的更合理利用,避免出現個別地區建築物過度密集的情況。容積移轉的具體標準由各地方政府制定,一般來說,容積移轉的最高限額為50%,即建築物的容積可移轉50%。

  • 稅賦減免
  • 為了鼓勵民眾參與都更,政府也出台了多項稅賦減免政策。這些政策包括免徵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賦減免的具體標準由各地方政府制定,一般來說,稅賦減免的期限為3年至5年。

    上述這些獎勵措施對於都更參與者來說都是非常有利的,可以幫助他們在都更過程中獲得更多的收益。因此,在您做出都更決策時,一定要充分考慮這些獎勵措施,以便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

    都更審議會主席權責及會議記錄要點

    在都更審議會中,主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主要職責包括監督會議進行、維護秩序、表決議案以及簽署會議紀錄。會議主席由申請人或其委託人擔任,並應出示委託書。會議開始前,主席應確認所有通知對象是否均已收到會議通知,並確認出席人員是否符合法定人數。會議期間,主席應維持秩序,並依法定程序進行表決,確保會議順利進行。會議結束後,主席應簽署會議紀錄,並將會議紀錄寄發給所有通知對象。會議紀錄應載明會議日期、時間、地點、出席人員、討論事項、決議事項、以及其他重要事項,以便作為都更審議過程的依據。


    以下是都更審議會主席權責及會議記錄要點的詳細說明:



    • 會議主席權責

    • 1. 監督會議進行,並維護秩序。


      2. 表決議案。若表決結果出現平手,主席擁有最終決定權。


      3. 簽署會議紀錄。


    • 會議記錄要點

    • 1. 會議日期、時間、地點。


      2. 出席人員。


      3. 討論事項。


      4. 決議事項。


      5. 其他重要事項。



    都更審議會主席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並秉持公正、公開的原則主持會議,確保都更審議過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所有權利人的權益與公平性。


    此外,會議紀錄應真實、清楚地反映會議過程,並應在會議結束後儘快寄發給所有通知對象,以確保所有權利人均能及時獲得會議資訊,並對都更審議過程進行監督。

    可以參考 都更注意事項

    都更注意事項結論

    都更是一項複雜且具有挑戰性的過程,涉及多方利益關係人,除了政府單位外,還包括申請人、建商、住戶以及鄰近居民。因此,在進行都更前,應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實施過程和注意事項,並與專業人士諮詢。本文涵蓋了都更會議流程、都更條件談判、公共設施補償分配、都更獎勵措施以及注意事項等內容,旨在幫助讀者全面瞭解都更相關知識,以便在面臨都更時做出明智的決策。

    都更注意事項包括了都更會議流程、都更條件談判、公共設施補償分配以及都更獎勵措施等。都更會議流程中,主席由申請人或其委託人擔任,應出示委託書,會議紀錄需寄發給所有通知對象。在談都更條件時,尤其應注意都更土地範圍認定一事,避免都更成果不如預期。都更公共設施用地由政府無償提供,補償方式包括配地、配售、配屋,分配比例需依法定標準進行。都更獎勵措施包括容積獎勵、稅費減免以及其他優惠政策等,旨在鼓勵民眾參與都更。

    在瞭解這些都更注意事項後,民眾可以更積極地參與都更,並在都更過程中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政府單位應加強對都更的監督管理,確保都更順利進行,並實現預期的目標。

    都更是一項重大的城市建設工程,涉及多方利益關係人,在進行都更前,應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實施過程和注意事項,並與專業人士諮詢。希望本文能對讀者瞭解都更注意事項有所幫助,以便在面臨都更時做出明智的決策。

    都更注意事項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都更會議必須召開嗎?

    A1:都市更新會議非必要舉行,申請人或代申請人可依都更事業實施方式直接召開都市更新審議會。

    Q2:為什麼都更公共設施用地由政府無償提供?

    A2:都更公共設施用地由政府無償提供,目的在於挹注公共 建設,包含公共道路、公園綠地等。

    Q3:都更審議會主席由誰擔任?

    A3:都市更新審議會主席由申請人或其委託人擔任,並應出示 委託書,倘若委託代理人則於都市更新審議會上另由其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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